第468章 这天下很好,可惜了_穿成极品老妇,带着全家去逃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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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8章 这天下很好,可惜了

 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,离她跟平安镖局约好出发的日子也到了

  此刻,城门外,所有的货物都已经准备妥当,叶初秋骑在一匹白马上,头发尽数梳理在头顶,用簪子固定住,她一身玄色披风,长眉入鬓,赫然是一朵铿锵玫瑰。

  在她身侧,跟着阮险峰,紧接着后面是一辆马车,马车里坐着郑县丞跟他的贴身护卫。

  再后面,便是押送货物的平安镖局的车队了,货车上都插着旗帜,平安镖局几个字随风飞舞。

  “出发吧!”

  叶初秋回头看了一眼,扛着大旗一挥,往前奔去。

  这次她离开,没有从秋叶山走,她不喜欢离别的场面,也不喜欢大家特意出来送她的场面,那太煽情了。

  许久没有出来了,感觉外面的世界都有些陌生了,这会儿已经是冬日了,骑在马上,寒风扑面而来。

  敦川这几年来,商业颇为发达,城外这条路经常有商客来往,经过他们自发的修补,路好走不少。

  一路疾驰了好几十里,途经一个茶棚,众人在茶棚里歇歇脚,喂了马,然后又继续上路。

  享受了一番策马奔腾的感觉,接下来,叶初秋也懒得再骑马了,而是坐到了马车里去,她的马车是特制的,窗口装了玻璃,撩开帘子,便能看到外面的风景,还不用担心吹到寒风。

  马车徐徐前行,新鲜感过后,叶初秋便也觉得枯燥了起来,比起坐在马车里,她还是觉得窝在家里更为舒服。

  她往马车里垫了好多柔软的褥子,将自己整个人躺在了里面,总算是觉得舒服了一些。

  一下午昏昏沉沉,晃晃悠悠的马车很快便将她晃悠地睡着了,等她再次醒来,天也黑了,众人已经进了城,准备住店。

  宁州这一带,平安镖局的人都已经很熟悉了,他们知道该往哪里走,该去哪儿住店,所以前几天的路,倒是很好走。

  等出了宁州,熟悉的环境不再,一切又变得陌生了起来。

  不单单叶初秋陌生,对于阮险峰来说,前路也是陌生的,他们只能凭借着一幅地图,一个指南针赶路。

  而且出了宁州后,越往京城走,天便变得越发寒冷了起来,不过所幸还没下雪,只是路况,却是越来越糟糕了。

  有时候好不容易遇到了驿站,可驿站却破败不堪,根本无人打理,穷山恶水中的驿站,比起露宿荒野来,更为恐怖。

  遇到这种情况,叶初秋便让大家聚集在外面,生了篝火,倒还安全一些,至少遇到什么事情,大家一眼就能看到,若是在破败的屋子里,大家分散居住,反倒是危险。

  一晃眼,又是十天过去了,路程也不过只是行了约莫三分之一,因为马车上带了一些玻璃制品,所以他们并没有快马加鞭,而是走得稍微缓了一些,再加上越往后走,路况便越差,所以耽误的时间更多了。

 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兵荒马乱的原因,沿途好多村庄都空了,说是十室九空,也不为过。

  在这陌生的荒野中行走,有时候,好几天都见不到其他人,他们犹如被这世界抛弃一番,心中不免多了几分烦闷。

  “多好的天下啊。”叶初秋幽幽地叹了一口气。

  这么好的地,就这样都浪费在这里,大好河山,就这样空着。

  “哪里好啊,这一路,真的是越来越糟糕了。”

  中午休息的时候,他们没找到茶棚,在路边休息的,叶初秋由衷地感叹了一声,郑县丞则是裹着厚厚的棉袄,抱怨了一句。

  “您说得对,是挺糟糕的,我只是有些感慨。”叶初秋说了句,“这么好的土地却无人耕耘,这么好的村庄,却都空在这里,成了荒村。”

  “唉,还不是因为战乱,因为这些该死的匪徒!”郑县丞脸上也有些愤慨,“十几年前,我上京赶考的时候,路旁还有人家的。”

  “是啊,他们肯定是躲避战乱去了,路边的村庄放在四海升平的年代,交通便利,那是一种幸运;可是放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,就显得有些可悲了。”

  交通便利,说明马匪、强盗很容易就找到他们,就连有些纪录不严的士兵,路过这里,指不定也会强征军粮,久而久之,这附近的百姓苦不堪言,宁愿放弃良田不种,逃难去了。

  叶初秋之前一直待在敦川,在她跟郑县丞共同的努力下,敦川被他们治理得不错,叶初秋也被眼前繁华富庶、百姓安居乐业的情景给迷了眼,她虽然知道外面有战乱,有饥荒,可是不知道外面究竟是什么情况。

  便心安理得地待在敦川,享受着这一隅的安宁。

  如今这一路行来,尽管她还没直面惨烈的画面,可却已经有些感受到了,这一路十室九空的无声场景,比有声来得更加触目惊心。

  “对了,郑县丞你既然曾经去过京城,那你对京城这条路,应该很熟悉吧?”叶初秋不想说沉重的东西了,便转移了话题,“我看,你可以当我们的向导了。”

  “倒是去过两回,跟同窗一块去的,不过我们那时也不识路,都是一路问路问去的,这会儿,早就不记得了。”

  郑县丞说了句,想起以前赶考的时候,他还有几分怀念,那时候,真是什么都不怕,而且那时候,他们路上走过的地方,还是阡陌交通、鸡犬相闻的画面,至少能找到人问路。

  哪像如今,十室九空,大路边的村庄,都空空如也,除了几个走不动的老者,什么都没有。

  “那时候,你们路上,可有遇到过山贼?”

  “还真遇到过一回,不过我们那次运气好,那山贼人不错,看到我们是书生,就将我们放了。”郑县丞答道。

  “哟,那山贼能这么好,到嘴的肥鸭竟然也能放掉?”叶初秋有些不信。

  “什么肥鸭,我就是穷书生一个,身上除了一点盘缠,就是一些书本了,那点钱,怕是都不够他们塞牙缝。”

  说到这里,郑县丞又顿了顿,似乎是在怀念着什么,少顷才又继续说道,“那时候的山贼,也是盗亦有道,像我本就是农家出身,若放在前朝,怕是连读书的资格都没有,还是本朝太祖,不拘一格,推广乡学,任用人才,谁能想到,当时那个强大的王朝,竟然能没落到如此地步。”

  郑县丞感叹一声,“扯远了,让林夫人你见笑了,我是穷人家的孩子,能考上举人,前去京城赶考实属不易,许是因为大家同样出身低微,所以他才放了我一马吧。”

  当年一腔热血,赶考遇上山贼,这都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,但年轻时候的事情,总是让人记得格外清楚一些,“那山贼人的确不错,我第一次没考上,第二次再经过,没了盘缠,他还送了我一些。”

  “是吗?那可真是一位有道义的山贼,你说,我们这次可会再次遇上他?”叶初秋笑着问道。

  “那可不知道了,他们这些山贼,过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,指不定早就被哪位义士经过,一刀砍了都有可能。”郑县丞淡淡地说了句。

  “那若是他死了,你惋不惋惜?”叶初秋歪头问了句。

  “我是官,他是匪,何来惋惜?”

  郑县丞摇摇头,“当然,他若是活着,我倒是可以去看看他,反正今日,我的身份不是官,而是他的老友。”

  “看不懂你这人。”叶初秋闻言回了句,“你说他被人砍了,我倒觉得,就朝廷如今这衰样,指不定他都成发展巨寇了。”

  “谁知道呢,反正做山贼的,虽然偶尔会发善心,但我知道,进了这一行,就如同进了染缸,不可能再是白了的。”郑县丞说了句。

  “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,硬要说出个是非对错,硬要分出个黑白与否,你我谁又是清清白白的呢?”

  “是啊,我也不是当年的那个我了,曾经我满腔热血,曾经我想着一定要改变这个天下,一定要做个好官,可是后来……呵……”

  郑县丞说到这里,唇角似乎是挂上了一丝冷笑,仿佛连脸上的皱纹都成了失望讥讽的模样。

  叶初秋从来不知道,郑县丞还有这般模样,他这个人给她的感觉,一向都是老奸巨猾的,他做事向来十分稳健,以保全自己为第一,在这基础上,会动用一些非常手段。

  假若他觉得他没把握做某件事,他便会一直藏拙,不露锋芒。

  就好像当初齐县令想要在敦川大张旗鼓地做一番大事之时,他便从来都不出头,如同隐形人一般,后来发生了诸多变故,齐县令调走了,王县令被叶初秋打趴下,他跟叶初秋合作,顺势而上,将敦川牢牢抓在了自己手中。

  得到了敦川的权利之后,他才露了锋芒,原来,比起齐县令来,他更是一个实干派,在治理地方上,他不比任何人差,他也有很多想法。

  但是,他却是能忍住不言不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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