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_重回红色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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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

  第144章做人要有自知之明

  要知道秦明自己都做好暂时牺牲自己的小家,为大家庭奉献二十年,去生化物理造福众生了,结果这一回头才发现,竟然被忽悠了,这要不弄点气愤难受的心情在里面,估计自个就得被真难受了。

  “小秦啊,你来的正好,就算你今儿不过来,我也打算去找你的。”

  到了吴先生这个级别,要大张旗鼓的去找人其实并不方便,所以他大概率还得跟之前一样,通过杨厂长或者丰泽园找秦明。

  “咱们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,怎么样,今儿陪叔下盘棋?”

  吴先生是从战场上过来的人,平素也没什么别的爱好,就喜欢下象棋,秦明虽然来吴家的次数不少,也知道他有这个爱好,但却从来没有研究过。

  “吴叔,您是知道的,我不会下象棋。”别看这家伙笑眯眯的温和做派,但实际上,能坐到他这个位置的人,肚子里的弯弯绕绕少了一点都不行,拉着秦明一个从来没有下过象棋的人下棋,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心。

  “没事,叔教伱,咱们先来讲规则。”吴先生是打定主意要让秦明陪自己下棋,“你不是想知道原因吗?陪我下盘棋,你就懂了。”

  “那行吧,不过吴叔,我这人不聪明,甚至还有点笨,到时候你可别嫌弃。”

  “不至于,来吧,叔先给你讲讲规则,你看,这是棋盘,而这棋盘上面有很多线,这楚河汉界……”

  吴先生先讲规则给秦明讲了一通,在这个过程中,秦明一直捏着一块棋子不时这里挪挪,那里动动,看上去是在领悟吴先生讲的规则,但实际上却是在提升熟练度。

  虽然有悟性逆天的天赋,但时间太短了,好在吴先生也不是真要跟秦明一起厮杀,先讲了一遍规则,又带着走了一遍对弈,然后两人就开始了。

  秦明也不怯场,一场棋局让他领悟了一门技能,也算是很不错了。

  很快,两人就摆开了架势。

  第一盘,毫不意外的秦明只坚持了五分钟便输了。

  “再来!”

  秦明再一次摆开了架势。

  “成!”吴先生倒是乐呵呵的,竟然真的摆开了架势,只不过这一次,秦明坚持了十分钟。

  “再来一盘!”吴先生早就知道秦明聪明,但他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有这么好的悟性,明明之前对象棋一窍不通,但能在极短的时间掌握规则,然后上手,就很不寻常了。

  吴先生却不知道,秦明这会儿的棋艺已经入门了,虽然还不至于反败为胜,但随着他跟吴先生下棋的时间越长,他的棋艺增长也就越大。

 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,吴夫人过来让两人去用饭了。

  “已经到了吃饭的点儿了?”吴先生有些诧异,他明明感觉就过了一小会儿,没成想竟然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。

  “好小子,好样的,走,先去吃饭!”吴先生站起身,毫不掩饰自己对秦明的欣赏,“没想到你的悟性这般好,难怪去轧钢厂时间不长,做出的功效却是巨大的。”

  “吴叔渺赞了,我只是做了处于我自己本心的事情。”秦明很是谦虚,吴先生下棋跟他平时为人不同,这人在战场上就很勇猛,偏又不是一味的猛打猛扎,反而是将每一个棋子都发挥到了极致。

  “我相信你,看来你已经明白我想告诉你的话了吧?”

  “我知道,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合适的位置,生化物理虽然好,但现阶段,更需要我去攻克电机问题。”吴先生的意图几乎已经明说了,如果这样秦明还不能明白,那他可就白活了这百年了。

  “有些话,不好明说,但你要知道,你所学习的知识很重要,很多人在等着你学有所成,这就够了!”虽然吴先生是工业部的,但有些话他也不能说太多,而且涉及到那些事情,原本就不可能透露,他只知道,自己需要开解好秦明,让他全力以赴的去学习知识,“北清有很多出名的教授,他们在机电这一行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,这些等你进去就都知道了。”

  吴先生家是有炊事员的,而且手艺并不差,不过在吃过了秦明做的菜后,其他人做的菜都开始差强人意,吴夫人也是一脸的遗憾,只怪吴先生非拉着秦明下棋,害的他们没能尝到秦明的手艺。

  “吴姨,想吃好东西还不简单,您在北清的宿舍能做饭吧,等以后我报了道就去您哪儿,得空了就您开小灶。”

  “这可是你说的,那我可就不客气了,不过你这成绩好,听说你们系好几个先生都争着要当你的老师。”

  吴夫人虽然不是机电系的,但毕竟是一个学校,对于机电系也还是有些了解的,等吃完饭便拉着秦明到一边聊天儿,着重给他介绍机电系的情况,这让吴先生很是无奈,但见到自己妇人谈性正浓,便也只能先回了书房,今天虽然是他休息的时间,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的工作等着他去做。

  等秦明离开的时候,秘书交给了他一本笔记,“这是吴先生让我交给您的。”

  秦明打开一看,发现居然是象棋心得,笔记里面的字迹龙飞蛇走,一看就知道这正是吴先生的手迹。

  “辛苦陈哥了,劳驾您跟吴叔说一声,这东西我回去一定会好好看的。”

  对秦明来说,象棋算是一个业余爱好,但对吴先生他们来说,或许只有在这种厮杀里面,他们才能找回当初在战场的感觉。

  秦明考上大学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,秦明之前上工的工友,以及其他一些熟识的人,纷纷前来道贺,这些都是人情世故,秦明自然也笑脸相迎,不过渐渐地,事情就有点变味了。

  十里八乡,沾亲带故的亲人全都来老秦家拜访秦明这位未来的干部了,尤其是就连上辈子都没有出现过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也找上门,要秦明以后拉扯他们的时候,秦明脸黑了,这些人还真是得寸进尺。

  “呸,什么玩意儿,还拉扯你孙子,也不看看你那孙子什么德行!他配吗?”

  “做人要贵有自知之明,这话是当初我们求你们借钱周转时的原话,现在我秦芳兰就奉还给你们。”

  “我们老秦家门楣浅,可经受不住你们,您呐还是哪凉快哪呆着去吧。”

  秦母向来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,当初老秦家艰难的时候,这些人对他们避而不见,现在知道她家宝贝疙瘩考上大学当干部,一个个就舔着脸来提要求,甚至还有人拿秦明的亲事当筹码,可把秦母给气的够呛,直接将人都给赶走了。

  这些人自然不服气,眼看着老秦家起高楼日子越过越好,却不愿意拉扯他们一把,这让他们心头怎么能舒坦,掉头就在红梁村人面前编排老秦家。

  “不搭把手就是自私自利?我怎么记得当初芳兰家穷的揭不开锅,找到你们这些亲戚的时候,你们也没搭把手啊!”

  “自个自私自利,还好意思在这里编排老秦家,真是不要脸皮!”

  ……

  村民们全都帮着秦家说话,骂起了这些人。

  “不是,你们这些人疯了,那秦明给了你们什么好处,你们要帮他说话!”

  那几个人都懵了,在他们村,遇到这样的情况,大家都会看热闹,怎么这红梁村,却完全不一样,竟然还都帮秦家说话,这老秦家在村里的声望也太高了吧。

  “人秦明是一个好人,你们这么污蔑他,还好意思当亲戚!”

  ……

  村民一致怒骂指责这些人,但心里可高兴了,尤其是王春花,他们家跟秦家斗了这么多年,关系一直不好,眼瞅着村民都因为亲近秦明得了实惠,她心里早后悔了,这会儿好不容易抓着了机会,自然要好好的表现一番,然后借机跟秦家重修与好。

  毕竟秦明考上大学,出来就是干部身份,以前的王春花要争那口气,是因为大家都是种地的,她不想输给秦芳兰,但现在,人秦明都是大学生了,跟他们老王家已经不在一个档次上了,所以她就干脆的认输了。

  同样的事情,还发生在老秦家的那几个族亲身上,秦有钱吃牢饭,他们这些人家也没有逃过,最后参与当年事情的,全都被抓了起来。

  这对老秦家来说是一场天大的耻辱,秦家的后人各个都对秦明咬牙切齿,原本以为这几房之间会一直这样,老死都不相往来,但谁能想到秦有钱的村子秦建设,直接摇身一变成了秦明的助手,从秦明那儿骗到了机器的使用方法,成天拿着个本子跟笔到处晃悠,成了除了秦明以外的,村里第二个最受欢迎的人。

  既然秦建设可以,他们为什么不行?

  众人叭叭的将人都给轰出了村,还一致跑来秦家邀功,只可惜秦明不在,他们都秦母给忽悠了回去,秦明在武校这一待就待到了上学前一天

  “小弟你可算是回来了,你再不回来,爹娘可要拿着绳子去武校找人了。”

  “大嫂你先别急,我这不是已经回来了吗?”

  今天是入学报到的前一天,秦母已经帮秦明收拾好了包袱,秦四火跟秦五妮也都请了假,两个八级大厨在厨房合力做出了一大桌丰盛的菜肴,秦二妮也带着男人跟孩子回到了娘家,大家伙儿都已经做好了准备,现在就等着秦明回来庆祝了。

  “爹,娘,我回来了。”

  “回来了?老四,老五,赶紧的,准备开饭了。”

  事先准备好的菜肴流水一般端了上来,很快一大家子人就坐在了一起。

  “今儿个是个大日子,明儿个咱们家幺幺就要去四九城念大学了,这是大喜事,今儿个除了几个小的,大家都喝一杯,咱们要学城里人,来个践行!”秦母发了话,众人都倒了杯酒,几个小孩子也端起了茶杯,大家一起庆祝吃喝起来。

  “幺幺,以后跟人住在学校,缺什么一定要告诉娘,娘给你弄。”

  “小弟,听说城里人流行穿皮鞋,这是你大哥跟我的心意,你拿去试试。”

  “小弟,这衣服是我跟圆圆一起做的,城里人管这玩意儿叫中山装,你嫂子我也是个粗人,不懂这些,你瞅瞅,能穿就穿,不能穿你三嫂我再给改改。”

  ……

  一会儿时间,秦明手上就堆满了东西。

  有衣服鞋袜,也有纸笔吃食等,这些全都是家人给他做的,这其中最贵的礼物莫过于王丽梅跟圆圆做的中山装,这种衣服在这个时代很流行,算是文人身份的象征,王丽梅选用的是上好的料子,价格自然不菲,王丽梅也是铁了心的感谢秦明这个小叔子,所以大方的没有半点吝啬,直接就拿下了最贵的料子,又跟圆圆一针一线的缝了出来。

  果然,人只有死过一次,才能明白什么是最珍贵的,现在的王丽梅,就很好。

  “谢谢大哥大嫂,二姐姐夫,三哥三嫂,四哥,五姐,这些东西我都很喜欢,我一定会带到学校里面去的,爹娘,我去了大学就不能在您二老身边尽孝了,以后就得辛苦哥哥嫂嫂们。”

  ……

  作为国内顶尖的学府,北清无疑是很有底蕴的,厚重古朴的大门已经屹立了好几个朝代,此时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
  北清大学门口,学生会正在负责接应新生工作。

  这会儿来报道的人不多,几个学长学姐正凑在一起聊八卦。

  “王清,听说了吗,这一届的学弟中有一个天才,直接拿到了近乎满分的成绩。”

  “这我知道,他叫秦明,是四九城郊外百望山下红梁村人,听说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。”

  “陈茹,你当初可是我们这一届的第一名,但当初你也才只考了七百分,这个秦明学弟可是比你还要厉害的多啊。”

  “是啊陈茹,有机会的话,跟那学弟比比呗?”

  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人群最中央的那个女孩身上,女孩身材高挑圆润,肤白如雪,红唇,青黛眉弯弯的,让那一双秋水般的双眸更加动人,最为难得的是这女孩身上穿的居然是少见的长旗袍,贴身的真丝材质,将女孩姣好的曲线全部勾勒了出来。

  在一群清纯如清汤挂面的女学生中间,这样的女子宛如一个人间尤物,一举一动都备受人瞩目。

  秦明看着那个人群中的陈茹,心底微微有些惊讶。

  这不是陈氏绸缎庄的女老板吗,她怎么也在这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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